文章播报
全县各印刷经营单位:
为加强对印刷业的监督管理,促进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浙新出发〔2012〕75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暨换发《印刷经营许可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换证范围
参加年度核验换证的单位为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及个人,含2012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
二、年度核验换证程序
参加核验的印刷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填写《2012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或《复印打印企业审核登记表》,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交年度核验有关材料。(参加新闻出版总署产业统计抽样调查的企业,需在网上做好统计直报,成功上传后再进行核验换证工作。)
三、年度核验换证时间地点
时间:年度核验换证时间自2012年12月10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底结束。
地点: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文体窗口
电话:86121611
四、年度核验换证所需材料
(一)《2013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或者《复印打印企业审核登记表》。一份。
(二)印刷企业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印刷法规规章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获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产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的引进情况,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设备是否已淘汰;产品质量情况,通过ISO9000、ISO14000、绿色印刷及其他认证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情况;兼并重组的情况;组建印刷集团的
情况;企业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
(三)《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年度核验换证主要内容
(一)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规定;
(二)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
(三)印刷设备是否符合规定;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五)是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
(六)是否按规定按时向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七)有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年度核验换证的条件
我局将采用对各类相关印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验。
(一)准予年度核验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