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文化站: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县政府法制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游艺娱乐场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附件2: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歌舞娱乐场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附件3: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附件4: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是指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县文化局)在依法享有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及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活动。
第三条县文化局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