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复海塘文化公园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报告》(盐城投〔2012〕18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公司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海塘文化公园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塘文化公园项目。
二、选址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东临杭州湾海域、西临老沪杭公路。总用地面积51963平方米(约78亩),建筑占地面积2446.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45.95平方米,其中1#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969.05平方米、2#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8.1平方米、3#管理用房建筑面积986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82.8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及景观亮化等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及建筑
本项目利用临海的特殊地理位置,紧密结合江南水乡及农耕文化,能够营造生态环保、自然和谐主题公园;能够着重展现海盐杭州湾区位的独特自然风景与人文景观,突出盐文化、挖掘古海塘历史文化价值及鱼鳞石塘文化等海盐地方文化特色。根据地型主入口设置在西侧老沪杭公路,正对主入口设置一条12米的机动车道,并沿道路设置环线及停车带。并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进一步完善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设计。
四、结构设计
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抗震等级为四级,基本风压0.45KN/m2。管理用房采用框架结构,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
五、公用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