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为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创新,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2〕12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为核心,以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条块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食品安全一体化监管网格,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网格化监管相结合,通过划分网格、定人定责,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建设。打破“条”“块”分割,建立以“格”为工作基础、以“网”为运行依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在纵向上,完善基层网格、村(居)、镇三个层面自下而上反映问题和自上而下处置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横向上,各职能部门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处理和解决好职责范围内的各种问题,加强协同配合。

  三、工作内容

  (一)合理划分网格。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依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以村(居)为单位全镇划分为16个网格组84个网格,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纳入现有的网格进行管理。

  (二)科学组建团队。根据食品安全环节监管职责分工,全镇组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四个食品安全管理服务团队。各食品安全管理服务团队,针对网格内涉及食品安全的对象数量、范围、特点和工作实际,对责任网格进行经常性的联系服务,做好食品安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以网格为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食品安全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摸准查清本镇食品安全问题,掌握网格内食品安全的动态情况,在第一时间掌握网格内的食品安全矛盾隐患,将各类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专人兼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工作。各村(居)应明确一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各基层网格应配备1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辖区(网格)内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协调和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管理服务团队组建后,要明确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落实工作职责。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蹲点调研等方式,征集意见建议,排摸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网格内企业和群众提供多元化、细致化服务。

  (四)建立工作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管理服务团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行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运行情况汇报,总结和部署阶段性工作。集中梳理、分析和研究解决“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各网格单元之间、管理服务团队之间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困难互帮,不断提高工作和服务效能。

  2.日常巡查制度。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监督员和基层网格食品安全管理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网格划分,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坚持经常性走访与集中性走访相结合,普遍走访与重点走访相结合,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深入网格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等情况,掌握片区、网格内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及时发现和上报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记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745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