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公安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海盐众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公司迁建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报告》(盐公〔201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你局委托浙江经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海盐众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公司迁建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众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公司迁建项目(一期)。
二、选址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于城镇,东临规划用地,南临河道,西临海盐大道,北临鸳鸯中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05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11平方米,其中安检站1258平方米,环保检测站1218平方米,办证大楼2449平方米,辅助用房1560平方米,传达室26平方米。同步建设绿化、道路、围墙等相关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及单体
本地块基本呈梯形状,办证大楼、辅助用房平行排布于地块北侧,环保检测站布置于地块东侧,安检站布置于地块西南侧,出入口设置于鸳鸯中路。
四、结构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