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委老干部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海盐县老干部活动场所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盐老干〔201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你局委托海盐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海盐县老干部活动场所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老干部活动场所改建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原人民法院用房进行改建,改建房屋总建筑面积4485平方米,其中A楼(原审判大楼)2380平方米,B楼(原综合楼)2067平方米,新建传达室38平方米,包括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室外景观等,并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