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13〕4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至3月,在全街道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春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今冬明春期间全县不发生较大火灾和重特大火灾。具体任务为:
(一)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危行业企业、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三老”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
(二)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着眼“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制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提高专职消防义务队的灭火救援能力。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街道办事处成立以黄华忠主任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书记马顺民、党委委员叶春熙、街道分管工业副主任朱玮任副组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秦山派出所),街道派出所所长叶春熙任办公室主任,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街道消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参战,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0日)。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社区)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3年1月1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街道办事处定期召开会议,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春节前,街道派出所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期间,街道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要加强执勤战备,做好重大事件应急救援准备。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村(社区)、各部门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街道消安委对本辖区内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及时部署专项行动,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及高危行业企业,重点整治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未按照《嘉兴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未依法年检和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集中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结合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各类工厂企业,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规范、消防车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检查巡查不落实等问题。
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集中和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在除夕和元宵节当晚要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