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全街道“三老”场所底数,掌握“三老”场所基本情况,根据市、县工作要求,决定开展新一轮全街道“三老”场所集中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月底。
二、集中排查对象
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设立“三老”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具体负责此次“三老”场所集中排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村(社区)负责“三老”场所的排查。各村(社区)要立即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发挥村(社区)各类平安综治组织作用,集中开展“三老”场所大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