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小学、职成校、本局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切实强化我县教师的师德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的育德能力和人文素养,健全完善我县名师队伍建设体系,鉴于海盐县第二批德育名师管理期限将满,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评选海盐县第三批德育名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第三批德育名师的评选范围和对象是全县各中小学校、职成校从事班主任、心理辅导、团、队工作和学校德育管理的在岗教师。
第三批德育名师的评选条件:
1.敬业奉献,以热爱学生为宗旨,其崇高的师德和突出的德育工作实绩为大家所公认,特别在后进生导教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同行的敬佩和学生的爱戴,社会知名度高。
2.班主任、团、队主要干部、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学校德育管理者(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须从事五年以上专职工作。
3.有较强的德育示范和指导能力,在全县德育工作中发挥德育骨干的作用,有一定的德育研究和创新能力,所撰写的德育论文公开发表或获县级二等奖以上。
二、名额分配
第三批德育名师评选,实行限额控制。第二批德育名师对象需重新参加本次德育名师的申报、推荐和评选。第三批德育名师计划评选名额为50名左右,各校推荐报送名额为1~3名。
三、评选程序
第三批德育名师评选,原则上在校级德育名师的基础上评选产生,由教师个人申报或学校推荐申报。各校在上报推荐人选和材料前,应将推荐人选和有关典型的育人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然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到学校通过听、查、谈、测等形式对被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养和教书育人水平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被推荐人选崇高师德育人理念、精湛的德育教育能力和突出的德育工作实绩。然后由县评选委员会依据考核情况,通过评议和投票方式表决产生县第三批德育名师人选,并在《海盐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四、职责和奖励
(一)职责
1.与时俱进,不断形成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德育工作经验,塑造富于时代特点的教师公德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