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2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3〕12号)文件及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关于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科学管理,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提升企业基础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底,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危化、烟花爆竹批发、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50%,详见附表一。
三、工作原则
统筹计划,分步实施。摸清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制订可行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由大到小,先易后难,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典型引路,全面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定专人。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