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通元镇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镇属事业单位,各规上企业、县属部门:
《通元镇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元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
通元镇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公众在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海盐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盐委办〔2012〕102号)、《海盐县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盐政办发〔2013〕26号)和《通元镇河道“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通政〔2012〕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环保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治污、源头治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保宣传、信息公开、科学决策、民间组织、维权诉讼等手段为抓手,建立“政府引导、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发挥公众在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环保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环保宣传工作,完善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环保社团组织作用,建立环保公益诉讼机制,着力增强政府和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强化全民监督约束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着力提高公众满意度,为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夯实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活动内容
广泛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每年以“世界湿地日”(2月2日)、“中国植树节”(3月12日)、“世界水日”(3月22日)、“中国水周”(3月22日至28日)、“世界卫生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5月上中旬)、“世界环境日”(6月5日)、“浙江生态日”(6月30日)、“世界地球清洁日”(9月14日)等纪念日(周)为契机,通过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生态环保讲座、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宣传专栏、广播宣讲、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生态环保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环保科普知识、环保法律法规,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