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能,营造一流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要求,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的“四减少”为核心内容,以模拟审批、证照联办、一窗受理、一车踏勘、联合验收等审批方式创新为载体,努力把海盐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县(市)之一,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滨海宜居城市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前置条件和层级。
1.清理、减少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省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和省审改办《关于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日常管理服务事项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全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带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服务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清理的原则: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或调整;对所有市场能够有效调节,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对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已经取消而我省通过地方立法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连续两年无人申请办理的“零办理”审批事项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理。
清理的重点:投资、民生、社会事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批事项。
清理的方法:首先由各审批部门开展全面清理,提出承接、保留、取消、调整、下放的事项目录;然后报县法制办、县审改办审查;最后由县法制办确认,县政府向社会公布。
2.减少审批环节。按照“环节最少、时间最短”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要以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减少流转环节,取消部门在审批中以加强管理为名而人为设置的一些不必要环节。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部门要加大授权力度,除特别重大事项须由集体会审外,一般事项应减少审批层级,授权窗口直接办理,做到能简则简。
3.减少前置条件。要按照“规范、减少、调整”的原则,切实减少前置审批。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本级政府和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一律转为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实行委托前置。通过依法委托等方式减少前置审批环节。三是变前置审批为事后监管。原则上对所有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不设前置审批。
4.减少审批层级。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能放则放”的原则,凡是不涉及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除专门规定以外),原则上都要简化审批手续。
(二)规范审批内容和流程
1.规范审批事项的名称。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所有事项的名称依法进行规范,做到上下一致。
2.规范审批的方式和内容。按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全部标准化、规范化,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减少自由裁量权。
(三)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1.全面推进并联审批机制。在实施好项目联审、模拟审批和企业登记五证联办机制基础上,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审批事项间的节点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机制,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探索建立“一窗受理、一车踏勘、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的审批服务模式。
2.规范完善集中审批。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健全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大力推行事项审批过程标准化建设,完善部门内部审批决定分级授权和分级负责制度,进驻县审批中心窗口既受理又能办理的审批事项比例力争达到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