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又是高中招生考试。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现就2013年海盐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和“轻负高质”方针,进一步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轻负高质”工作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学业考试要求
1.初中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学业考试命题由市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14日~16日进行。
3.各类高中招生考试科目、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计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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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语文 |
英语 |
科学 |
社会·思品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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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4日 |
14日 |
15日 |
15日 |
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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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分值 |
150分 |
120分 |
200分 |
100分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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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卷 时间 |
120分钟 |
100分钟 |
120分钟 |
100分钟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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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时间 |
9:00 ~11:00 |
14:00 ~15:40 |
9:00 ~11:00 |
14:00 ~15:40 |
9:00 ~11:00 |
说明:社会·思品学科为开卷考试。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25分。数学和科学学科的考试今年仍允许使用不带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2014年起将不得使用计算器。
4.学业考试命题依据。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研室编制的《2013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命题。试卷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强化能力运用。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应用、注重能力,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保证命题质量。试题结构合理、清晰明确。避免设置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类试题。严格控制试题难度,各学科试题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
5.学业考试的施考由县招生办统一组织,县教研室协助阅卷等相关工作。今年仍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不合格的由县自行命题补考,由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