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做好我县广播影视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嘉兴市国家税务《关于广播影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充分认识到广播影视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是国家“营改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措施,加快我县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体设计、统筹安排、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5月启动准备、6月确认户数及相关工作、7月内外部业务技术准备、宣传培训等工作全部就绪”的工作目标,确保8月1日全县广播影视服务业“营改增”正式试点全面展开。
三、工作步骤和内容
全县广播影视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准备(2013年5月底前)。
开展宣传,做好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学习研读“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开展各项准备工作;本阶段工作包括:
1.做好宣传工作,在海盐门户网站增加营改增试点新内容,在各办税厅张贴有关公告。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
2.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第二阶段:试点纳税人信息核实、确认等(2013年6底前)
开展国地税信息比对、筛选和分类,对地税移交的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开展数据采集补录、调整工作等,并将纳税人基础信息录入CTAIS;做好发票用量的上报等。本阶段工作包括:
1.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2.
牵头单位:征收管理科
3.
牵头单位:各税源管理部门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
4.6月20前做好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端专用设备的需求测算,在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第三阶段:内外部培训、业务技术准备等(2013年7月底前)
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干部业务人员的分类培训;开展对纳税人网上电子申报系统、发票开具使用(包括网络发票)等内容的多层次、多业务的培训;做好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端的发行、安装和升级工作;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税种和发票的核定;向试点纳税人发售发票;签订号财税库银三方扣款协议并录入CTAIS系统,完成纳税人税款入库的准备工作等。本阶段工作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