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刘雪敏代表:
您在镇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在古城保留点居住的农户原地翻建的建议》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两新”建设的要求,我镇于今年三月份开始对原有“1+X”村庄布点规划进行修编完善,着重对人口相对集中、户均占地面积较小且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的自然村进行调查摸底,调整为保留村庄点,允许原地翻建;对部分相对较分散规模在20户左右的自然村列入近期土地整治区,不得维修或翻建,必须进入“1+X”点建房;上述两类村庄外的自然村列入中、远期土地整治区,房屋经鉴定为C级和D级的允许进入“1+X”点建房,也可以审批按新建层高二层控制原址翻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