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通元镇2013年度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我镇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切实抓好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等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海盐县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县盐食安委《关于印发〈2013年海盐县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海盐县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要求和2013年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重拳出击重典治乱,铁腕执法铁面问责,营造强大声势,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集中治理整顿。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净化我镇食品环境。具体实现“三个100%”: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100%;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100%。
三、整治任务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要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和集中整顿,持续深入开展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孔雀石绿、非法使用工业硫磺、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病死猪等肉品质量安全、劣质食用油、问题豆芽菜、滥用果蔬保鲜剂、滥用含铝膨松剂、鲜笋农药残留、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售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地实施放心菜、放心奶、放心肉和放心粮油工程,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和区域共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放心菜工程,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重点整治蔬果茶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食用物质、畜禽养殖中使用“瘦肉精”和违规使用抗菌药、竹笋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水产品养殖生产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镇农水中心、畜牧兽医站、各村(居)负责。
(二)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放心奶工程, 严格食品添加剂管理,强化乳制品出厂检验,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重点整治奶制品添加非食用物质、鲜奶配送冷链不符合储存条件等行为。加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力度,对批发市场、农村和学校周边地区乳及乳饮料产品进行重点监管。
此项工作由镇质监站、工商所、各村(居)负责。
(三)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放心肉工程,坚决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过程中和饲养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行为,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制售“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外省市调入牛、羊肉中“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测。
此项工作由镇畜兽医站、工商所、质监站、各村(居)负责。
(四)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粮油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粮油批发市场供应城乡居民口粮消费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质量安全进行监测抽查。
此项工作由镇质监站、工商所、各村(居)负责。
(五)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
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加强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重点整治自制面食制品铝超标、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制作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等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镇卫生院、各村(居)负责。
(六)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加强对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的监督,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过程中假冒伪劣和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行为,重点整治珍珠粉类、蜂胶类、铁皮石斛类和灵芝孢子粉类保健食品原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问题。
此项工作由各村(居)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七)集中消毒的餐饮具专项整治
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管,重点解决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无证非法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行为。在餐饮服务单位杜绝使用无证集中消毒餐饮具。
此项工作由镇卫生院、工商所、各村(居)负责。
(八)“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地沟油”集中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提升我镇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整体水平。
此项工作由镇城管中队、工商所、质监站、各村(居)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九)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