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工作方案》已经县十四届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
海盐县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72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工业点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盐政办发〔2012〕15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为目标,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力度,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所有排放工业污水的工业企业和在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排放生活污水的工业企业。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分年度下达工业企业污水入网计划,分阶段推进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工作,力争到2015年10月底前,全县工业企业污水实现达标入网排放,努力根治工业污水污染水体问题,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
四、实施步骤
(一)制订计划阶段(2013年1月~2013年7月)。
县住建局会同县环保局、县水务集团根据2012年度全县工业企业用水及污水入网的相关信息,组织各镇(街道)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工业企业所在位置、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污口现状、污水排放量和污水二级管网是否通达等基础信息,全面建立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信息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提出2013年工业企业污水入网计划草案。2014年、2015年工业企业污水入网计划草案应于上年度四季度提出。
县治水办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水务集团,对年度工业企业污水入网计划草案进行实地复核,报县政府审定后下达。
(二)实施计划阶段(2013年8月~2015年10月)。
1.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实现生产、生活污水达标入网。其中,工业污水已入网但生活污水尚未入网的,应于2013年10月31日前实现生活污水入网。
2. 目前未在已建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但在海盐县污水专项规划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应满足水污染环境治理要求。所有企业应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如企业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在经工业污水预处理后,必须建设污水暂存设施储存,并经县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或自行将达到纳管标准的生产污水转运入网,今后在污水处理管网覆盖的同时实现生产、生活污水达标入网。
3.目前未在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未能进入“十二五”海盐县污水专项规划覆盖范围的工业企业,应在2015年10月31日前搬迁至管网覆盖区域,实现达标入网,污水入网前停止该工业企业新增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仅排放生活污水的工业企业,应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县控以上重点水污染企业和30吨/日排放量以上的工业企业,2013年底前实行搬迁或关闭。
所有污水排放工业企业均应先行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并设置标准化污水排放口、采样井等设施。
4.同步实施封堵沿河工业企业污水直排口,杜绝污水偷排直排。
(三)验收考核阶段(次年1月)。
每年年末,各镇(街道)对所辖区域本年度工业企业污水入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2月31日前报县治水办。次年1月,由县治水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工作,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分解任务,有序推进,强化督查,努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