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当前,我县已进入夏季,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增多,极易造成恶劣天气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结合目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就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事故总量仍然居高不下,从近期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督查来看,某些区域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事故隐患仍然较多、深层次的矛盾仍然存在。为此,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加大对夏季高温和防台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防暑降温、防台防汛等基本安全知识,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抗灾、减灾及自救能力。分析研究夏季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充分认识夏季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以及洪涝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利影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密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订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三、抓好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针对夏季气候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抓好以防台防汛、防火防爆、防暑防毒等为重点的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突出对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矿商贸、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电网、桥梁、危险品储运、“三老”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道路交通领域: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和监控力度,加强对客运、货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防范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消防领域: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建筑施工领域:针对夏季职业性中暑和中毒多发,要督促企业做好高温情况下的防暑降温工作,尤其是对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工人要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和清凉饮料,并采取错峰开工等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