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136号)文件和盐政办传〔2013〕75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回头看”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7月起至9月在辖区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詹利民、副组长:秦顾良、陈珂、张林峰,由村建办、交通安全工作站、质监站、派出所、街道安监站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寅根同志兼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并与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紧密结合,统一领导,通一部署,统一实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站办要切实加强本行业的安全监管,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层层落实,务实效求。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 “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 100%。街道安监站负责规上企业,村、社区负责辖区内规下企业,并将自查情况每月20日报街道安全监管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