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有关单位:
日前,海盐县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分解海盐县《2013年度生态市建设任务书》的通知,根据农经局部门职责,现将相关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请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附件:海盐县农经局《2013年度生态市建设任务书》分解表
2013年7月19日
海盐县农经局2012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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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考核指标 |
权重 |
计分说明 |
主要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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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空气行动 |
2 |
大气固定源 污染防治 |
2 |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得分根据火点数量扣分(2分)。 |
土肥植保站 农作站 农业生态与安全科 (相关部门: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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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土壤行动 |
8 |
土壤环境 监测监控 |
4 |
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完成年度监测任务,监测率达到100%(2分)。 “两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达标率(2分),达标率达到90%以上的得2分,达不到60%的0分,60%至90%之间的得分按公式计算:得分=(达标率-60%)/30%×2。 |
土肥植保站 (相关部门: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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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行动 |
13 |
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5 |
6 |
建立并实施畜禽养殖数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完成农业源年度减排任务。 |
畜牧局 能源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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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行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670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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