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3〕第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120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盐政办传〔2013〕62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盐政办传〔2013〕7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7月至9月期间,全系统集中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进一步做好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农业安全生产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我县农业现代化的稳步推进,责任重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刻汲取“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把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现阶段的首要工作。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排查
各单位要在分管领导带领指导下,在抓好本单位供电、供水、通信、交通等重要设备设施以及办公室、实验室、餐厅食堂、施工工地、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区域特色、农时特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要环节以及重大活动等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一)农机安全作业。结合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办〔2013〕74号)要求,统筹抓好“打非治违”行动“回头看”,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牌证核发环节违规行为及拖拉机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长期脱检脱保、报废机车上路等违法行为,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农机作业和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上路行驶和田间作业农机安全监管,严肃查处拖拉机载人、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对即将投入夏收夏种作业的机具,要认真进行检修,做好合作社负责人、生产大户、农机手安全培训,落实农机安全责任,防止农机事故发生。要进一步督促抓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工作,预防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渔业船舶领域。重点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渔业船舶、船员持有效船舶证书、船员证书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严厉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非法转让渔船,非法占用航道、锚地作业,渔船超员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等违规行为。
(三)危化品安全管理。确需使用危化品的单位(如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等)必须设立专用危化品储存室,要采取防盗、防火、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完善危化品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剧毒、危化品双人收账、双人保管制度,完善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落实。要督促兽医实验室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病料采集运输、病原分离、实验室安全操作等工作。要加强专业化植保服务人员的农药安全使用培训,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身防护措施,避开中午高温时施药,严防生产性中毒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