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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荡镇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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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

  为巩固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完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为平安沈荡建设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根据8月30日全省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海盐县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决定从96日起到10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宣传、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打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镇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充分发挥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体系的作用,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掀起食品安全整顿治理高潮,实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推动基层责任网络有序运行,各项工作制度长效运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二、重点任务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结合《2013年沈荡镇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201362号)的部署,开展综合治理和集中整顿,继续深化14类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根据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强网清源” 集中行动突出以下4个方面重点:

  (一)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米面、蔬菜、乳制品、水产品等大宗消费食品和月饼等季节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在农林水产品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镇农水中心和沈荡畜牧兽医站负责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非法使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者以销售为目的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非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及其他有害物质的监管;沈荡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包括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管;沈荡工商分局负责对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特别是农贸市场内非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及其他非法添加物;沈荡医院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二)整治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行为。以月饼、卤味等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建立了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是否对回收的和销毁的食品按要求记录,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原材料生产食品,以及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行为。

  沈荡质监站、沈荡工商分局、沈荡医院分别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沈荡质监站要会同沈荡工商分局、沈荡医院对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退货监管,杜绝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回收原料,监督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回收食品销毁登记制度。沈荡医院、沈荡工商分局要加强对现场制售特别是火锅店、沸腾鱼、油炸食品等的监管。

  (三)整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以熟肉卤味等肉制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重点排查整治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制售“注水肉”,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以及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从未获证企业购进并销售肉制品等行为。

  沈荡质监站、沈荡工商分局、沈荡医院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自领域内以肉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对现场制售、熟肉卤味等肉制品加工场所的监管。

  (四)整治废弃油脂回流餐桌。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单位、个人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用油销售者、市场、餐饮单位、食堂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排查整治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贮转运的黑窝点,以及使用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生产、加工“食用油”,散装油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沈荡镇新市镇管理办公室要全面摸清全镇餐厨废弃油脂收集、粗加工单位、个人基本情况,掌握废弃油脂的去向并加强监督。沈荡质监站、沈荡工商分局、沈荡医院要加强食用油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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