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得到全面推进,全县共有60余家工矿商贸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共有397家企业进行了诚信等级分类。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有效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但与此同时,在我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中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行业发展不平衡、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水平不够高、企业主体意识仍不够强等问题。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3〕8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1〕77号)文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务求建设实效。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一次考评两个结果”的方法,实行工作融合、标准融合、评审统一。2013年底前完成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规上企业50%的标准化创建达标,100%的诚信等级分类评估;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规上企业的标准化创建达标和诚信等级分类评估。
三、工作方法
按照“政府领导,行业推动,企业落实,部门联动”的要求,融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明确以标准化为基本条件,开展企业诚信等级分类,实行标准融合,以标准化规范诚信机制的考评标准,以诚信机制推进标准化工作。
(一)在宣传发动上引导社会各界认识到,诚信机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依托、相互促进;
(二)做到考评标准整体化,考评要求一致,目标明确;
(三)做到对企业同时辅导、同时验收,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四)将企业创建工作的考评与事前引导、事中辅导、事后指导结合起来,坚持方便企业,强化对企业的服务。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组织实施;按部门职责制定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
四、评审管理
评审工作是诚信建设和标准化融合推进工作的技术支撑和重要保障,要做到“同步创建、同步推进、同步申报、同步考核、同步管理”,实行企业自评申报,由企业提交评审自评申报表(见附件)。对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的企业,采取“一次考评两个结果”的方法,由企业同步申报,评审单位一次评审,把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诚信等级评估的主要依据,对企业诚信等级进行评估,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等级分类的二个结果。对未开展标准化创建的企业,按照《海盐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盐安委办〔2013〕16号)执行,由各镇(街道)安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诚信等级评审,不得评定为A类或B类;对不愿申报诚信等级评估又未开展标准化的企业,直接评定为D类,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受到安监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