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为规范专职管理员招聘工作,保证招聘工作质量,经研究,现将《海盐县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招聘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
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9月9日
海盐县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招聘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文化阵地长效管理,根据《关于在全县实行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制度的通知》(盐文〔2013〕6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招聘岗位职责及所需资格条件,规范招聘程序和方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主要职责
本次招聘的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岗位为特定公益性岗位,其主要职责是在镇(街道)宣传文化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协助村(社区)宣传委员做好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并向辖区内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指导和服务。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围绕中心大局,策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2.维护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运作,确保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长期、有效、持续运行;
3.培育群众文艺爱好者、文化骨干和带头人,积极组建基层文艺团队,发现并挖掘基层文化人才、文艺作品、文化创新等各类资源;
4.根据辖区内历史文化特点,配合镇文化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5.加强与镇(街道)宣传文化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有关文化活动的宣传推广和信息上报工作;
6.参与文化示范户管理,发挥户级文化阵地作用;
7.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在实践中提升宣传工作水平和文化服务技能。
二、招聘条件
(一)一类管理员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基层文化工作,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女35周岁以下,男40周岁以下;有突出文艺特长的,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男性放宽至45周岁。
(二)二类管理员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基层文化工作,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6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