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对杭州湾大道(翁金线—盐嘉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报告》(盐城投〔2013〕1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编制的杭州湾大道(翁金线—盐嘉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杭州湾大道(翁金线—盐嘉公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将更好地沟通大桥新区与城东新区,有利于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利于区域路网的完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实施该项目是非常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