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石泉小学重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盐教财〔2013〕1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2013年第二次会议(投管会纪〔2013〕3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局委托海盐时代建筑设计院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海盐县石泉小学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石泉小学重建工程
二、选址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通元镇石泉集镇原石泉小学校园内。项目总占地160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重建综合教学楼(5730平方米),食堂(442平方米),门卫(28平方米),同步建设200米塑胶跑道田径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及单体
重建教学楼设置于校园东侧,田径场在教学楼西面,食堂在田径场西侧靠北处。中间道路将校园分为两部分,其中西半部为田径场、食堂,东半部分为教学区。地块东侧设主出入口,北侧设次出入口。
建筑单体耐火等级为二级,立面造型,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与景观布置相结合,体现学校建筑特点。
四、结构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