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对滨海E地块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报告》(盐城投〔2013〕1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2013年度第三次会议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编制的滨海E地块安置房小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滨海E地块安置房小区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工程的建设,为城东区块整合土地资源及提高土地利用率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改善了拆迁户的住房条件,美化了城东区块的周边环境,加快了我县城市化进程。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及县城总体规划,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