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沈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沈荡镇阳光小区综合管理配套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沈政〔2013〕9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沈荡镇阳光小区综合管理配套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沈荡镇阳光小区综合管理配套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选址及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沈荡镇电信局办公楼南侧地块,林家路以北,镇中路以东。项目用地3亩,建造综合管理配套用房一幢,建筑占地面积690平方米,建筑面积3752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密度34.3%,容积率1.75,绿地率25%。
三、总平面布置及单体
该项目位于沈荡镇电信局办公楼南侧地块,林家路以北,镇中路以东,紧邻沈荡阳光小区,能很好的为阳光小区提供便利和服务,交通也十分便利。项目用地3亩,建造综合管理配套用房一幢,建筑占地面积690平方米,建筑面积3752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
本项目一、二层布置为商业用房;三至五层为办公用房;建筑主体南、西两侧统一考虑停车位;建筑前广场设置非机动车位。
四、结构设计
结构形式为5层框架结构。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设计的使用年限为50年。楼屋面采用现浇板。该地块建筑、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建筑有地下室,抗渗等级为P6。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五、公用工程
1、供电: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电源由附近的箱变采用电缆埋地引来,电源电压为380/220伏,三相四线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