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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文件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受台风“菲特”影响,我县各地出现了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城乡各地出现严重的内涝,环境普遍受到污染,群众工作、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灾后防病形势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大灾过后无大疫,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灾后环境卫生和防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灾后环境卫生治理
由于灾后生活饮用水受人畜粪便、垃圾污物和淹死的家禽家畜尸体的污染,极易发生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疾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因此,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搞好受灾地区的环境卫生。要落实责任,疏通水沟,清除积水,把退水后淤积的垃圾污物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对淹死的畜禽尸体,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深埋处理或焚化;要坚持群众性环境治理与卫生防疫专业消杀相结合,有效阻断相关传染病的传播。迅速动员广大党员干部、青年志愿者,重点开展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帮助受灾严重的企业和农户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减少因受灾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二、认真抓好饮食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灾后防病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科学防病,要落实“病从口入”的相关防治措施,确保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卫生,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让群众使用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各卫生部门要全力做好群众饮用水消毒的指导和必要的监测,各村(居)要发动家家户户做好井(缸)水消毒等工作。要让每个受灾的群众知晓“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的灾后防病知识。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防止污染、变质食品以及淹死的禽畜流入市场,要告诫受灾群众不要食用淹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
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灾后防病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