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海盐县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素质提升工程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海盐县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和总工会联合制定了《海盐县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三年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盐县民政局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盐县总工会
2013年10月29日
海盐县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三年实施计划
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作为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整体水平、满足养老服务多样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38号)和《嘉兴市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计划》(嘉政民老〔2013〕105号)的要求,特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三年实施计划(2013~2015年)。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围绕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保障老年人享有尊严幸福晚年生活,建立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专业理论教育为辅、岗位培训与普及辅导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体系。
二、涵盖范围
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对象:
(一)各级民政工作队伍中负责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
(二)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会福利中心)和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三)养老机构的管理及从业人员;
(四)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的管理及从业人员;
(五)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的护理人员;
(六)养老服务志愿者(义工);
(七)养老服务社工;
(八)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分解
根据“十二五”期间工作目标和上级有关考核要求,结合我县工作现状,确定全县2013—2015年工作任务。
(一)县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民政工作队伍中负责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率要达到100%。
(二)县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的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到2015年底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的护理人员持证率分别达60%和30%以上。
(三)县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负责对全县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护理人员的培训辅导工作,全县每年计划培训不少于2000名。同时组织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社区活动。具体分解如下:
全县家庭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辅导任务分解表
|
地区 |
合计 |
其中 |
||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
武原街道 |
1500 |
500 |
500 |
500 |
|
西塘桥街道 |
660 |
220 |
220 |
220 |
|
秦山街道 |
600 |
200 |
200 |
200 |
|
元通街道 |
330 |
110 |
110 |
110 |
|
于城镇 |
360 |
120 |
120 |
120 |
|
沈荡镇 |
600 |
200 |
2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650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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