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发展核电关联产业扶持政策》已经县十四届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
海盐县发展核电关联产业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县核电关联产业,充分调动县内企业接轨核电、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充分调动秦山核电基地助推海盐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经研究,制订以下扶持政策:
1.参展补助。积极支持县内企业参与各类核电设备交流会、核工业展览会等展会。对符合参加政府组织展会、行业协会抱团参展两类财政扶持政策的,按规定给予摊位费补助。
2.取得资质奖励。县内企业取得核工业和核建设系统非核级“合格供方资格证书”、“服务商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书的,一次性给予企业2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以下同)。企业入围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广核集团、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等国家级核电集团及其工程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企业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安全设备制造、设计或无损检验核级许可证的,按照核级许可证的级别进行奖励,核一级、核二级、核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按照级差兑现,不重复计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