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行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机关相关部门,县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市政)企业、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施工行业劳动用工管理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我县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0月14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行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

  在我县辖区内从事建筑、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施工的各类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部。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二)农民工工资考勤卡实施情况;

  (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四)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名制实施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2013年10月14日至25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建筑业管理、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等机构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要依法限期整改。

  第二阶段为执法检查阶段(2013年10月26日至11月20日)。县人力社保局、住建局将组织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自查情况,对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各镇(街道)应对辖区内的“两新”工程、水利、交通施工项目部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2013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专项检查结束后,各镇(街道)应对辖区内的“两新”工程、水利、交通施工项目部的检查总结与2013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86035738,传真:86033530);县劳动保障监察、建筑业管理机构将总结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全面分析我县建筑施工行业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对策措施,向县委、县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工作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648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