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水利局、有关镇(街道):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海盐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项目的请示》(盐水〔2013〕13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财政厅、水利厅三年建设方案批复总概算,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在西塘桥街道、秦山街道、沈荡镇、通元镇实施四个高效节水项目,。
根据你单位编制的浙江省海盐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新增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同意实施浙江省海盐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项目(新增建设内容),现将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实施主体
项目实行双业主制:由海盐县农村水利管理站和西塘桥街道、秦山街道、沈荡镇、通元镇农水中心共同作为建设主体。
二、建设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