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于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于北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于政〔2013〕1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于北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于北文化活动中心工程。
二、选址及建设规模
于北文化活动中心工程位于海盐于城镇八字村,项目占地面积3978㎡。设计建总建筑面积为4167平方米,总建筑层数四层。
三、总平面布置及单体
于北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地块东至村级道路,北至海王公路,地理位置优越。根据地型主入口设置于地块北侧,通过设置辅道的方式与东侧道路相连方便车辆进出,场内布置机动车位42个,并在主体建设中设置了集中式非机动车车位,进一步完善室外附属工程设计。
四、结构设计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本工程地震基本烈度为六度,故本工程抗震烈度按六度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ɡ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近震)。结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多层部分乙级。
五、公用工程
1、供电:进一步核定用电容量并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
2、给排水:市政管网从海王公路引入。
室内生活冷水给水管:给水PPR管;室内生活热水给水管:环压式不锈钢管
室内排水管:排水立管采用PVC-U排水管;排水横管及通气管采用PVC-U新型复合排水管,粘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