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农综办、沈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财农发[2011]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浙江省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浙农综办〔2012〕20号)的有关规定,你办组织编制完成了《2013年度海盐县沈荡镇尤甪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经相关部门会审,同意实施该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3年度海盐县沈荡镇尤甪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二、建设地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度海盐县沈荡镇尤甪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的高标准农田1.1万亩内,该区域属于规划粮食生产功能区,涉及沈荡镇的尤甪村和董司村二个行政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