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各科室,县公证处,各党支部: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为确保本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如期效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市“28条办法”、县“26条意见”及密切联系群众六项制度,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全面深化改革、继续争当示范,推动海盐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重点任务
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干部及所属单位和各党组织。以局机关领导班子为重点,突出抓好窗口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借鉴运用开展“同步学习、同步整改”过程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发扬认真精神,严格规范,以上率下,坚持突出重点、全员覆盖,更加注重问题导向、聚焦“四风”,采取自查剖析、教育引导、相互批评、整改建制、示范问责等综合手段,整治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各类问题;更加注重领导带头、群众参与和分类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一)围绕“继续争当示范”要求,解决精神动力问题。按照习近平同志对海盐“在提高县域经济实力上当好示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当好示范、在党的先进性建设上当好示范”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以“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性党纪、核心价值、勤政廉政”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政治定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在落实“继续争当示范”的实践中,防止出现信仰缺失、道德缺范、工作缺位等“软骨病”,化精神食粮为精神力量,更好地激发和凝聚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热情。
(二)结合“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为载体,根据前期“双同步”征求意见情况,切实找准找实“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全系统党员干部和党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指出的“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一条一条梳理、一件一件整改,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更要立足长远、综合施策,对顽固性的问题要重拳出击,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进,对有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的问题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旗帜鲜明地与陈规陋习、顽瘴痼疾作斗争,以党的优良作风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好转。
(三)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解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问题。适应社会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惠民、特殊人群管控等五个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合理布局,推进县、镇、村三级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规范化建设,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在全县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推进平安海盐、法治海盐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全面提升服务能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综合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通过“群众点题、干部解题”,着力办好矛盾纠纷化解、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等民生实事,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要求,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构筑服务平台、打造服务队伍、完善服务机制,以强化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来提升群众的满意指数。
三、工作环节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和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
1.广泛开展“三思三观”学习大讨论。充分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规定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全系统党员、干部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习近平同志“当好三个示范”的讲话精神,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时代内涵、司法行政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专题讨论,深刻反思“与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百姓的距离近不近、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开展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忠诚于党、忠诚于事业、忠诚于组织。局机关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通过集中上课、交流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向身边的典型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找差距改作风的浓厚氛围。
2.深化开展“双学双提”党员干部大学习。在全系统深化开展“学理论、提素养,学业务、提技能”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大学习,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重点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辅导,促使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从政道德和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增强执行力、提高创新力。局领导干部认真参加县级层面组织的干部大轮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