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关于实施现代农业“五大工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82号)和《海盐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盐五大工程办〔2013〕9号)文件精神和规定,经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镇(街道)推荐、县评审,并经“海盐县农业信息网”公示,确定海盐县得胜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13年度海盐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海盐县惠众水果专业合作社等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13年度海盐县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3年度海盐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2013年度海盐县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