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镇(街道)游泳池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2日
海盐县镇(街道)游泳池建设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提升镇(街道)全民健身设施品味,构建具有现代化特征、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促进游泳运动普及和水平提高,特制订海盐县镇(街道)游泳池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立足高标准,着眼社会化,扎实推进镇(街道)游泳设施建设,建立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体育公共服务能力,着力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素质和生存技能。加强游泳场所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游泳培训和游泳健身安全,为深化体育强县建设,建设和谐海盐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镇(街道)游泳设施建设,在各镇(街道)结合新市镇、新社区规划建设等因地制宜建设拆装式或土建式六泳道游泳池,2014年启动或完成4个镇(街道)建设工程,2016年实现游泳池建设镇(街道)全覆盖。着力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素质和游泳生存技能, 深入实施全县少儿习泳工程、游泳健身惠民工程,通过三至四年的努力,使全县60%以上的青少年儿童掌握游泳生存技能。
三、工作任务
(一)各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泳池的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建设形式为拆装式或土建式游泳池,由各镇(街道)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建设标准应符合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和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规定。建设规格:拆装式统一为长25米、宽15米(六泳道)游泳池,土建式为长50米或25米、宽15米(六泳道)以上游泳池,要求配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水循环处理系统,室内游泳馆须具备常年开放条件。具体建设形式有:一是各镇(街道)结合新市镇新社区规划、文体中心建设游泳池;二是各镇(街道)结合本区域内中小学校易地新建(改扩建)建设游泳池并面向社会开放;三是倡导各镇(街道)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商贸三产房产开发等社会化力量按以上标准建设游泳池。
(二)加强培训,建好队伍。各镇(街道)在推进游泳设施建设的同时,要按照精干、优质、高效要求,着手培育好游泳健身场所运营团队,建设好游泳教员和救生员队伍,确保少儿培训和游泳池开放管理工作安全规范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