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农水中心、渔船管理部门:
当前,临近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天气寒冷,气候多变,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多发,又正值杭州湾鳗苗捕捞准备季节。为了做好“两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渔船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和减少渔船事故的发生,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使全县渔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海渔政函〔2013〕1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渔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渔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各镇(街道)、渔船管理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海盐的高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及元旦春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镇(街道)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要求,全面履行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要切实做到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