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嘉兴市小城市培育试点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3〕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试点镇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试点镇实现由“镇”到“城”的跨越,现就加快推进澉浦镇和百步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梯度培育、特色发展”的思路,通过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把澉浦镇和百步镇培育成为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功能完备、生态文明、宜居宜业、社会和谐的现代化小城市,成为我县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战略平台。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澉浦镇和百步镇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建设规模。建成区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常住人口集聚率60%以上,基本形成居住、工业、商贸、生态、教育、文化等功能区合理规划的小城市格局。
——经济实力。年财政总收入试点期内年均增速2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万元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5%以上或试点期内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
——公共服务。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配套设施完备,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事业发展网络。商业、金融等服务业网点布局合理,形成比较繁荣的商贸金融服务网络。社会保障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区服务网络逐步完善。
——管理体制。通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建成与小城市发展相适应、权责一致、运作顺畅、便民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基本建成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重点任务
(一)制订完善小城市规划,明确功能定位。根据小城市试点要求,进一步修编完善小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村庄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提升小城市发展空间,增强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试点镇根据区位条件、产业基础、人文资源、发展空间等要素,确定功能定位,充分体现试点镇产业特征、资源特性和生活特质,进一步推进试点镇特色发展、优势发展。
(二)着力提升小城市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教育医疗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商贸综合设施建设,提升城市设施功能,提高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创新社会管理,切实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就业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维稳等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委托、交办、延伸机构等方式和途径,赋予小城市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断提升小城市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