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平常时看得出、关键时站得出、危难时豁得出的党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试行党员先锋指数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设置先锋指数
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企业等不同领域实际,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注重学习提高、加强党性修养,立足本职岗位、推动业务工作,树立宗旨观念、联系服务群众以及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等方面,分类设置先锋指数,量化评价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党员先锋指数由日常积分、加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
二、科学组织考核评价
1、日常积分。党员可结合实际,积极参加所属党组织开展的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志愿服务、岗位认领、先锋承诺等,或自主选择参加其它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党员参加活动事项应及时记录,定期向所属党组织申报参加活动情况,所属党组织对照量化标准和分值,审核确认及时赋分。
2、党员互评。党组织每半年组织党员对照党员先锋指数量化内容,按照“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等次开展互评。同时,可邀请部分群众参评。党员互评情况作为党组织评定党员等次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