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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经局:
你局《关于要求增加海盐县卫生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的报告》(盐农〔2014〕24号)文件收悉,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生猪养殖业污染处理,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海盐县卫生处理中心红线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海盐县卫生处理中心红线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二、实施主体:海盐牧业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