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海盐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嘉兴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4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2014年嘉兴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特点
我县是典型的水乡平原,地势低平,河网密布,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过多的开采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及由此引起的其他地质灾害。至2013年,全区范围内累计沉降量大于500毫米的面积为48.41km2,主要分布在武原—于城及百步一带,沉降中心海盐武原累计沉降量为1175毫米;累计沉降量300~500毫米的面积为101.05km2,主要分布在于城、百步、通元等部分地段;累计沉降量100~300毫米的面积为243.72km2,主要分布在通元、石泉、沈荡、海塘、西塘桥、元通等地;累计沉降量小于100毫米的范围主要分布在秦山、澉浦、六里堰等地,面积为114.82 km2。
从现状沉降速率看,总体上我县2013年大部分地区的沉降速率在2012年减缓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巩固,绝大部分地区已控制在5毫米以下,但全区仍有沉降速率5~10毫米/a的面积为7.62 km2,主要是分布在沈荡镇董司村、通元镇长山河部分地段,沉降速率分别为10 毫米 /a、8毫米/a,较2012年有所增加。其他多数地段地面略有回弹,年回弹量在6~10毫米。
二、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根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测及我县地面沉降灾害使洪涝灾害加剧、防洪排涝工程效能降低的特点,今年我县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时期是5月至10月,重点防范时段为5月至6月间的梅汛期和7月至9月间的台汛期。
(二)地质灾害防范区域
根据《嘉兴市地面沉降监测报告》(2013年度),重点防范区域为累计沉降量大于500毫米的地段,主要包括武原—于城及百步一带;其他区域为次重点防范区域(详见附件)。
三、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