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要求批复开发区“大桥新社区四期南区”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盐开〔2014〕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投管会纪〔2014〕1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委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开发区“大桥新社区四期南区”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海盐县大桥新区,东临海港大道,南临泾海路,西临建设用地,北临滨海大道。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1亩(807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7536平方米(其中:低层住宅建筑面积66816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720平方米),总住户数232套,地面机动车泊位308个,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单体
本项目主入口设置于东侧海港大道,次入口设置于北侧滨海大道,小区内主次干道纵横环通,满足消防需求。小区划分为两个主要区块,排屋外立面色彩协调,停车位设置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室外附属工程完善。
四、结构设计
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属标准设防类(丙级)建筑,结构计算和抗震措施均按6度确定。
五、公用工程
1、供电:临时用电已完成,正式用电外部线路确定并实施征迁。
2、给排水:本项目给水从海港大道市政管网引入;小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室内排水采用废污分流。区内设化粪池,污水集中排入海港大道污水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