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海盐县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浙食药监食〔2011〕73号)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突出“创示范、保安全、促发展”三大主题,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示范带动、以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示范单位、示范街和示范县的分级联创,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和服务水平,增强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力争在2014年9月前,达到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标准,形成覆盖全县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体系。
(二)主要任务
1. 完善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将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县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和考核内容。
2. 夯实监管基础,提升监管能力。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监管力量,强化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畅通投诉举报网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