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助推全县“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整行动。根据上级要求和我镇实际,研究制定了《澉浦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有关行动。
特此通知。
澉浦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助推全县“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自2014年7月初至2014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公平竞争、消除安全隐患、促进转型升级”为中心,以“查无照、除隐患、拆违建、治污水、促转型”为切入点,动员和发挥全社会力量,对全镇范围内影响“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及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使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摸清辖区内无照经营现状,客观评估履职风险,实施分类监管和综合治理,健全政府牵头、综合执法、社会参与的无证无照经营常态化综合治理机制,有效降低无照发生率,助推“平安海盐”建设,力争到2014年年底,全镇严重影响“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推进和主要道路两侧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得到查处取缔,全镇“三合一”场所和涉及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喷涂涉尘、液氨制冷等有安全生产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基本得到查处取缔。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1.重点整治工业园区、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居民住宅区、景区景点等区域的无照经营,不包含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经营。
2.违法建筑内,河道两岸,主要道路两侧。
3.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新区。
4.无证无照经营情况比较突出的其他区域。
(二)重点对象
1.影响“五水共治”、“ 三改一拆”、城中村改造、重大建设工程推进的“低小散”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从事危险化学品、网吧、食品餐饮、喷涂涉尘、印染、电镀、液氨制冷、废塑料加工和废品收购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三合一”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4.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5.存在欠薪隐患的劳动密集型行业。
6.其它应重点查处取缔的行业。
四、职责分工
(一)澉浦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办):负责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的督查工作,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纳入对各村综合治理的考核;
(二)经济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工业园区、集镇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调查摸底,配合澉浦工商所开展无证无照行为的整治工作,发现本区域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应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三)风管局:负责南北湖风景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调查摸底,配合澉浦工商所开展无证无照行为的整治工作,发现本区域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应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四)各村(社区):负责各村(社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调查摸底,发现本区域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应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五)澉浦派出所:负责为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提供安全保障,及时处置苗头性事件,查处阻碍执法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税务部门:配合县澉浦工商所对本镇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负责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税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日常巡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无照线索及时通报澉浦工商所;
(七)澉浦工商所:组织实施对本辖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调查摸底和查处取缔工作,对属于前置许可的,应及时上报县查无办,并积极配合相关审批部门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