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农村用电安全水平,确保农村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毛光烈副省长〔光烈2014第67号〕批示精神、《关于做好2014年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浙经信电力〔2014〕140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海盐县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4]74号)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澉浦镇农户漏电保护器安装维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澉浦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7日
澉浦镇推进农户漏电保护器安装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农村用电安全水平,确保农村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毛光烈副省长〔光烈2014第67号〕批示精神、《关于做好2014年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浙经信电力〔2014〕140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海盐县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4]74号)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澉浦镇农户漏电保护器安装维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提升农村安全用电水平,决定在全镇农村范围内开展漏电保护器的补装、调装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农村配电变压器智能型总保全覆盖,并纳入信息化系统实现远程监测,安装率、投运率、在线监测率力争达到100%;完成农保补装、调装工作,安装率、投运率力争达到100%;完成家用漏保调装,安装率力争达到100%,投运率力争达到100%。
二、工作方案
(一)建立领导机构
为确保我镇农村漏电保护器补装、调装工作有序、稳步推进,经研究,成立澉浦镇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提升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张国民
副组长:戴海华
小组成员:钟雪斌、李建勋、顾华忠、卢其明、刘叶娟、王旭初、陆敏军、全小祥、杨敏芳、鲁华君、卢线良、吴新华、顾潘明、张根良、林新华、朱月明、陈亚芳
各村成立工作组:由行政村村长任组长,村干部与供电所台区客服经理为成员,全面推进农村漏保安装工作。
(二)落实安装费用
农村漏电保护器补装、调装费用按“产权分界点”落实,采取“乡镇(街道)出一点、供电公司出一点、农户出一点”的方式解决,其中:
1、总保购置费、安装人工费和辅助材料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
2、农保的购置费、安装人工费和辅助材料费作为惠农政策由镇财政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