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
现将《海盐县新居民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海盐县公安局
2014年10月22日
海盐县新居民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新居民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嘉公办〔2014〕39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新居民管理信息化、网络化,进一步提升我县新居民精准化管理水平,有效推进新居民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创新,经县局研究,决定开展海盐县新居民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公安专网和无线通讯技术,充分应用融合移动通讯、智能移动终端、数据库同步、身份认证等多种无线网络通讯、信息处理和计算机网络等前沿技术,以移动终端信息采集改变以往“薄册”人口信息采集登记模式,通过公安内外网数据同步交换,实现新居民数据现场实时核查登记,以有效提升全县新居民登记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和动态管控实效。
二、基本原则
(一)同步开展。为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新居民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建设应用任务,县级做好移动通信服务的采购,各镇、街道同步开展、上下联动,积极开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二)分级管理。县新居民事务局负责系统终端设备、网络运营商招标,督促、配合网络运营商做好移动接入区选用网络专线接入工作,建立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运行管理机制;各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负责设备分发建档、故障报修、监管考核;新居民协管员通过移动终端设备采集录入、核查检验新居民基础信息。
(三)准确鲜活。在使用新居民信息移动终端过程中,要逐户、逐单位开展核查,做到登记、变动、注销同步进行,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全面、鲜活、有效。
(四)改革创新。加强对新居民信息移动采集应用的研究,注重创新,拓展应用范围,着力探索建立符合海盐实际的社会化移动采集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准备阶段(2014年8月至11月)
1.通过向周边地区的学习交流,借鉴海宁市、桐乡市建设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2.按照操作系统为安卓4.0以上、屏幕5英寸及分辨率800*480以上、摄像头500万像素以上、系统内存1G以上、存储容量8G以上的标准政府采购通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