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益,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15]9号)、《海盐县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方案》(投管办[2014]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海盐县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完成2012年前已完工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2015年力争完成50%以上。建立长效机制,改变“重项目建设,轻竣工验收”现状,有效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二、工作任务
2015年完成县级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共330个,数量为2012年前已完工项目的50%以上。其中,确保完成重点验收项目60个,力争完成一般验收项目270个。
三、验收原则
1、统筹安排,分批实施。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成熟度,统筹安排,分批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2003年前审批的项目,以完成财务竣工决算视同通过竣工验收。对2004年后的项目,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量补充完善竣工验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