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秦山街道农村居民房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人民政府秦山街道办事处
秦山街道农村居民房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五部委(国土、财政、住建、农业、林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精神,加快推进与保障我县农村综合试点改革工作,根据《海盐县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盐政办发〔2014〕98号)、《关于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村房屋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盐政办发〔2014〕99号)精神,现就秦山街道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登记。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登记办法进行;
(二)二级审查。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对申请人进行房屋权属和面积的调查、核实,初审后报街道复核;
(三)一户一宅。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住宅,其房产面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有多处住宅的,申请人只能登记一处住宅;
(四)优质服务。办理农房所有权初始登记主要涉及房屋测绘费和登记工本费。街道在集中办理期间费用全免,逾期由申请人全额自行承担。
二、目标任务
按照重点部署,全面推进的要求,2015年完成所有农户(除测绘报告外)的所有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完成发证4800户以上,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发证工作。
三、工作组织
为确保街道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有序、稳步推进,成立秦山街道农房登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登记工作及确定登记涉及遗留问题解决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金胜华
副组长:颜玉其 朱云臻
成 员:杨伟斌、姚伟栋、赵祖龙、郑 晓、黄夏中、
张正明、沈汉忠、戈奕慧、李春明、郭美香、
周 建、李 波、马惠良、周忠伟、陈建明
